目前,國家對高鹽廢水的處理要求越來越高,這在電力行業尤為突出。自2015年“水十條”出臺以來,燃煤電廠廢水無排放回用政策頻繁,脫硫廢水零排放的要求越來越普遍。近年來,為響應國家政策要求,促進電廠在老電廠、新電廠等系統改造中的長遠發展,電廠正在逐步考慮配套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。
目前,燃煤電廠脫硫廢水零排放工藝百花齊放。從實施角度來看,終端高鹽度廢水的處理具有處理難度大、投資高、運行成本高等特點。采用節水和廢水零排放技術,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,無疑是我國發展電力工業的必然選擇和發展趨勢。
燃煤電廠的廢水種類繁多。對于不同類型的廢水,燃煤電廠通常采用分步廢水處理和回用工藝。石灰石-石膏濕法脫硫技術是國內外燃煤電廠常用的脫硫技術。在濕法煙氣脫硫過程中,為了保持系統的穩定運行,保證石膏產品的質量,需要控制液體中的Cl-濃度不要過高,因此需要排放部分漿液產生脫硫廢水。
燃煤電廠脫硫廢水的質量和數量與前端脫硫條件、石灰石質量、鍋爐煙氣排放量等密切相關。雖然當地電廠脫硫廢水的成分類別相似,但各成分的含量和數量差異很大。
雖然燃煤電廠脫硫廢水零排放越來越普遍,但各電廠是否真的需要“零排放”還有待重新考慮。在滿足國家政策要求的情況下,電廠不僅要考慮水,還要注意環境和資源的實際需要。同時,電廠的運行狀態和容量也非常重要。
考慮到燃煤電廠廢水零排放的方向,后續燃煤電廠將更多考慮全廠廢水零排放的實施。在這種情況下,無論是老電廠改造還是新電廠改造,納濾鹽分離、膜濃縮減量、旁路煙道蒸發等工藝在配套零排放工藝包中的應用將越來越普遍。
經萊特萊德電廠脫硫廢水零排放工藝處理后的廢水95%回用于生產線,其余5%濃縮蒸發,實現廢水零排放。該工藝采用“物化處理+DTRO中水回用+MVPC蒸發濃縮處理裝置”的組合。廢水經處理系統處理后可實現“零排放”,回用水達到生產線回用標準。
零排放:一種近零排放處理